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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上看,有不少归属武术类的名称,春秋战国时“技击”,汉代出现了“武艺”一词,并沿用至明末,清初又借用南朝《文选》中“偃闭武术”(当时泛指军事)的“武术”词,民国时称“国术”,新中国成立后仍沿用“武术”一词。
随着历史的变迁,冷兵器的逐步消亡,武术已演化成为体育运动项目之一。武术的体育化使其内容、形式及训练手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发展到今天,武术的基本定义可概括为:武术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搏斗的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武术属于中国传统的技击术,既有套路的,也有散手的,既是结合的,又是分离的,这种发展模式,也迥然有别于世界上其他技击术。在演练方法上注重内外兼修,演练风格上要求形神兼备,无不反映了中国传统的技击术运动特点。
武术内涵丰富,寓意深,既具备了人类体育运动强身健体的共同特征,又具有东方文明所特有的哲理性、科学性和艺术性。因此,从广义上认识,武术不仅是一个运动项目,而且是一项民族体育,是中国人民长期积累起来的一宗宝贵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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