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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赛通则
第一条 定 义
一、功法运动
为掌握和提高武术套路和格斗技术,诱发武技所需的人体潜能,围绕提高身体某一运动素质或锻炼某一种特殊技能而编组的专门练习。
二、武术功力
通过武术功法练习所获得的运动能力和专门技能所达到的程度。
第二条 竞赛宗旨
武术功力大赛是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武术赛事,其宗旨是为了加速功法运动的体育化和竞技化进程,为推动武术运动的全面发展,为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服务。
第三条 竞赛类型
一、个人赛
二、团体赛
三、个人及团体赛
第四条 竞赛项目
一、规定竞赛项目
单掌断砖、石锁上拳、长杆较力、流星打靶、桩上徒搏。
二、自选表演赛项目
克服阻力组、击打能力组、灵敏能力组、其他能力组。
三、特邀汇演项目
凡武术传习者掌握的各种武术绝技,不宜列为“自选表演赛项目”的,均列入特邀汇演项目。
第五条体重分级
有体重分级的竞赛项目,参赛者不分年龄、性别,按体重分为轻量级(65公斤以下,含65公斤)、中量级(65公斤至75公斤,含75公斤)、重量级(75公斤以上),每级别比出1、2名,进行前6名决赛,决赛时体重不分级。
第六条 抽 签
一、抽签由编排记录组负责,仲裁委员会主任、总裁判长及参赛队的教练或领队参加。
二、有体重分级的竞赛项目,抽签在第一次称量体重后进行。抽签由小级别开始,如本级别只有一人,则不设该级别,但可申请参加体重高一级别的比赛。
第七条 场地规格
一、单掌断砖、石锁上拳和长杆较力项目的比赛场地:1号场地。
二、桩上徒博项目的比赛场地:2号场地。
三、流星打靶项目的比赛场地:2号和3号场地。3号矩形场地是运动员打靶时的活动区域;在距2号矩形场地两个短边中点1米处,分别放置两个靶架,靶架高1.7米,圆靶直径为20厘米。
四、自选表演赛与特邀汇演项目比赛场地:参赛运动员尽量利用下图中的1、2、3号场地。若有特殊要求,应向大会提出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由参赛队参与准备所需场地。
五、1号场地是直径为6米的圆;2号场地是长、宽分别为12米、6米的矩形;3号场地是长、宽分别为5米、3.3米的矩形;3号矩形场地两个短边的中点距圆心的距离均为2.5米。5厘米宽的场地边线属于界内。
第八条 服 装
运动员须身着运动服装,或经大会批准的练功服装。对抗项目的比赛服装分为红、黑两种颜色。
第九条 比赛礼节
运动员听到场上裁判员发出“上场”口令后,进入比赛场地,向场上裁判员行抱拳礼,场上裁判员回行抱拳礼,准备比赛;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向场上裁判员行抱拳礼,场上裁判员回行抱拳礼,运动员退场。如果没有场上裁判员,则需向裁判长行抱拳礼;双人对抗项目,运动员还需互行抱拳礼。
第十条 弃 权
一、比赛期间,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