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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称,历来重礼仪、重伦理。“武德”一词最早见于3000多年前就已出现了,专门记载西周到春秋各诸侯国史事的典籍《国语》中,就已有了“有武德以羞正卿”的说法,意思是说有武德的人即可做得高官。由此可见,在当时就有以“武德”作为选拔任免官员的标准的史记。
武术的生命力在于击技,但更在于武德。这可从它的表现形态来讲,武术是以拳脚和器械进行对抗的运动,稍一疏忽就会伤人。所以,古时训练兵勇或教习徒弟,都特别讲究武德,点到为止,不能伤人。因此,历代武术家既将“德”为武术之根本,同时也把“德”视为通向高深武功境界的精神航船。各门各派的拳谱、家法,开宗明义都要阐明武德,并规定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强调"学拳宜以德为先,凡事恭敬谦逊,不与人争,方为正人君子。"
中华武德在现代社会的价值主要集中在弘扬民族道德规范上,中华武术流传至今,不仅在于其强身健体,防身自卫、娱乐自身这些表层功能的综合作用,更囿于中华武德作为一种深层次的人文精神和民族意识,它是各种国粹文化的代表,也是时代生存价值的体现。
武德,早在春秋时期左丘明所著的《左传》中就有“武德有七”的论述。以后随着时代的展,武德的涵义也在不断地变化发展。过去,大多以“尊师重道,孝悌正义,扶危济贫,除暴安良”“虚心请教,屈己待人,助认为乐”,“戒骄奢淫逸”等作为武德信条。武术的各拳种流派,也都订有自己的“门规”、“戒律”、“戒约”,并有“三不传”、“五不传”、“十不传”以及“八戒律”、“十要决”等作为武德的标准。今天,也有不少学者对武德进行概括,有的学者认为武德是“尚武崇德的精神”,有的学者认为武德是“一种美德”,也有的学者认为武德是“武者体现的道德”。1987年全国武术学术研讨会,将武德规范概括为“尚武崇德,修身养性”。这些都从不同侧面对武德进行了概括,但是,武德事实上是一种伦理观,所以我们应该从论理学的角度去定义武德。
我们认为,武德是从事武术活动的人,在社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所应具有的道德品质。简而言之,就是武术道德。“道”一般指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并引申为人们必须遵循的社会行为准则、规则或规范;“德”即得,人们认识“道”,遵循“道”,内得与己,外施与人,便称为“德”。“道”主要指一种外在的要求,“德”则指内心的精神情操或境界。“道德”两字连用,始见于荀子《劝学》篇:“故学至乎礼而止,夫是之谓道德之极”。
武德是隶属于体育道德的范畴。武德既是参加武术活动人们所遵守的公共体育道德,又是武术工作者在从事武术教学、训练、竞赛等工作中应遵循的伦理规范。由于武术有着区别于其它体育活动的特殊性,受着民族道德的影响和渗透,所以形成了自身独特的道德规范------武德。
武德的实质亦是社会公正原则,即正义、公平、公道,是人类最古老的道德观念之一。武德同样是通过社会舆论的作用,大众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