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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枪之构造
标枪又名杆子,其形式与枪相同,唯无枪缨,尺寸亦较为短小,有以钢铁为枪头以坚木为柄者,有全身皆用钢铁打成者,长约二尺半。木柄之标枪,枪头约六寸,其柄约长一尺八九寸,重约在二斤以内。其纯铁打成之标枪,较木柄者尤为短小,长约在二尺以内,而周围亦不甚粗,形如铁棍而锐其一端,每枝之重,约在四斤以内。
此物在争斗时可当短兵器用。其家数亦有二十四法。若在不得已时,举此标枪而飞掷之,又可以当暗器用,一物两用,极为便利。唯此物较别种暗器为长大,敌人见之,每能预防,且以其长大笨重之故,不宜多带,最多只带四枝。
带法用丝带在胸背间束成大五花结,而将标枪十字花斜插于背,枪头斜向上。用时左手则取右肩后之标枪,右手则取左肩后之标枪,盖非如此不易拔出也。
二、标枪之练法
练习标枪之人,第一须膂力过人,如天生实力过小者,即不宜用此物。以此物即以木柄者论,重量亦在二斤之外,若纯铁制者,尤倍于此,若无相当之膂力以临之,而欲赖以制胜,实不能也。练习标枪,除练二十四路舞法之外,则练飞掷。
其舞法属于武器,不在暗器范围以内,故不赘述,兹仅言练习飞掷之法。
此物与飞叉之法,完全相同,亦分正射、侧射、反射三种。其握法则以一手在标枪之居中握定,虎口向柄,而掌侧则向枪头。
正射即握枪平举顶门,枪尖向前,然后猛力往后一挫,亟转手向外掷出,以取正面之的。
侧射可分撒、撇二法。所谓撒者,即右手发枪而射左侧之的,握枪高举如上,但枪头向左,猛力往右一挫,亟转手向左发出。所谓撇者,即右手握枪而射右面之的,不必高举,仅将标枪平置胸前,枪头向右,猛力向左一送,亟急带回,向右射出。
至于反射,则枪向后,或从肩上发出,或从胁际发出,发时须略扭身向后,先将枪猛力向前一送,急带回向后发出。
靶子宜用土垣。练习次序则先练正射,然后撒撇,终于反射。每种射法,皆自五步处起练,至五十步为止。如能在五十步之外,信手发枪,无不命中,则技大成矣。以用射人,中者必穿胸洞腹而死,盖枪重力足,即极厚之棉衣,亦能穿过,无法抵御也。
三、标枪之源流
标枪一物,实创始于野蛮之民族。盖苗人居深山之中,与外人隔绝,所恃以自活者,唯山禽野兽,及野蔬果品之属。因欲猎取禽兽,势必有一种器具。苗人不知用强弓硬弩之法,唯有削木为杆子,飞掷以刺取禽兽,故标枪又名“飞杆子”。苗人以此种武器,日必数用,熟极巧生,欲取何物,信手发出,无不如意,即至小之物,亦能命中,久而久之,此飞杆子之事,竟成为苗人特有之长技。
迨后,苗与外人渐同化,互相交易,相处既久,此飞杆子法,亦传于外,顾武术界病其长大不灵,木尖又不甚锐利,乃减短而易以铁头,或竟用纯铁打成,而成为现在所用之式样,名之曰:标枪,实则苗人飞杆之化身也,又演为二十四法,用作武器。至苗人原来所用之飞杆子,长约三尺以外,更笨重无比也。
今闽粤派武术家尤其多能之。此物但须两臂之实力充足。练习本非难事,一二年间,即可望有成。
程铖者,本皖省之歙县人,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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