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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警抗暴绝招是广大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指战员、公安保卫人员及其他从事社会治安的工作者必须掌握的专业技术技能。这种技术技能在抗击暴力格斗和防身自卫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身的特点,如动作简炼,朴实无华;击打要害,一招制胜;反拿关节,易于擒获;攻防兼备,巧于变化等。这些特点都是在实用性的前提下体现的。
所谓军警抗暴绝招的实用性,就是学习和掌握这种技术去制止暴力犯罪行为,擒获暴徒。简单地讲,也就是军警抗暴绝招的用途及其作用。下面仅就军警抗暴技术的几个显著特点做一简要阐述。
一、动作,朴实无华
军警抗暴的技术动作是根据其使用的目的编写而成的,所以动作过程力求简炼。一招一式非打即拿,除攻即防,拳出则着,抬脚则中,动作朴实而无花架。其技术动作的每一个招式(手法、身法、腿法)都有一定的目的和作用,而且动作都非常简炼。它不追求所谓的动作舒展大方,潇酒飘逸,而讲究的是虚实分明,敏捷灵活。因为在实际抗击暴力过程中,要有出战必胜的信念和分秒必争的时间观念,所以任何一个虚假和华而不实的动作都会对执法者造成不良的后果和危害,甚至会出现不应有的伤亡,不论是徒手还是使用器械的攻击都是如此。例如,在徒手夺凶器的时候,要根据暴徒手持凶器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夺凶器技术动作。实际运用夺凶器招法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身体活动过程。这种身体活动是按照不同凶器的击、刺、劈、砸、抽等运动轨迹,采取相应的身体运动形成和步法。如果在徒手夺凶器过程中稍有华而不实的动作,不仅不能顺利地夺取凶器,制服暴徒,反而会受到凶器的伤害。这一点是显而易见。
军警抗暴绝招的每一个技术动作都是根据抗击暴力的任务和目的编写的,所以技术动作简炼,朴实无华,是军警抗暴技术的最显著的特点。
二、击打要害,一招制胜
击打要害,一招制胜,是军警抗暴绝招的又一主要特点。军警抗暴绝招的技术动作是遵照系统性、科学性的原则编写的,是按照人体表面要害部位的弱点及其受外力击打后机制机能的变化而定的。因为人体中各部位的肢体和器官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一个部位的正常活动要受到其他部位的协调配合或制约。如果某一部位受到击打,那么其他部位的功能也要受到一定的阻碍或失去正常的活动能力。正因为如此,《军警抗暴绝招》一书中技术动作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击打要害。
在实际的制敌抗暴活动中,暴徒的某一害瓿位一旦被击中,那么其身体的其它部位或整个机体就会丧失活动能力。例如:在徒手与暴徒格斗时,暴徒用右直拳击打我面部,我左臂由下向上架挡,左小臂内旋,用左掌反砍暴徒颈部右侧,其结果是轻者使暴徒头昏目眩,重者可使其肢体活动功能受到障碍,甚至终身残废或死亡。由这个动作的例证,不难看出“击打要害,一招制胜”这一特点的重要性。
三、反拿关节,易于擒获
军警抗暴绝招技术动作的第三个特点是反拿关节,易于擒获。一旦出现暴力活动,在抗击暴力的过程中,其重要的问题是制止暴力犯罪行为,擒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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